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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买房没过户 原房主消失15年

发表于2018-07-16
标签:房主 过户 买房 买卖双方 存量房交易 

“房子买了15年,如今还不是自己的。”日前,花园小区居民刘女士求助本报社区记者帮“寻人”。她说,15年前买房时没有过户就向房主付清了房款,结果房主消失,她一直没拿到房产证。
  刘女士说,1996年,家人花了近4万元在花园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。一次性付清房款后,家人和房主签了简单的买卖协议,房主还主动把户口复印件给了她家人,复印件上显示原房主姓郭。没想到,几天后再联系房主就找不到人了。没拿到房产证,刘女士一家此后一直四处寻人。
  “这种情况在济南并非个例。”市中区住房保障管理局房产交易市场科长聂晶提醒,根据现行政策,二手房交易过程中,买卖双方首先应签合同,并到房管部门进行网上备案(简称网签),及时办理房屋登记手续。为保障交易双方存量房交易安全,买卖双方可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。该业务由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,接受交易双方委托,无偿提供存量房交易资金代收代付服务等,这样房管部门作为第三方托管房款,可以避免出现“房款付清没过户”、“房子过户房款没拿到”等问题。
  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律师郝纪勇说,如果买卖双方签的合同中有相关过户细节的约定,买房者可以凭借该协议向法院起诉。即使找不到卖方,法院也可以进行缺席判决,并进行强制过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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